说明: 1.成绩数值保留2位小数,成绩相同者排序以均方差较小者为先; 2.国家系统开通前,我单位将对考生最终填报意向进行摸排。拟将我院作为报考首选,且国家系统开通后能按学院要求按时填报并及时接收学院发送的复试和拟录取通知者,学院将按序录取,接受拟录取通知限时10分钟,超时视为自动弃权顺延至下一位,直至录满。最终拟录取专业按序依次选择,某一专业招生计划录满后即不可再选; 3.排序录取时,专项计划单列指标,不占用普通招生指标; 4. 参加复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具备递补资格; 5. 公示电话:0531-88392009-306 电子邮箱:yyd@sdu.edu.cn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反映,来电或来信请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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